做著想做的事過生活的人有個共通點,

當他們對什麼事感到興奮期待時,不會踩煞車,而是馬上採取行動。

也正因為如此,日後才會展開良性循環。

 

如果人生的目的本來就是獲得幸福,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把自己想做的事擺在第一順位。

在被工作追著跑,過著每天只能往返公司與自家之間的生活時,

即使只有一點點,也應該把WANT清單上的事項加入生活之中。

不這麼做的話,日常生活豈不變得全都是非做不可的MUST了嗎?

‧在每天的生活中,加入日常層次的WANT。
‧在一年之中,加入生活層次的WANT。
‧在你的一生中,加入人生層次的WANT。

就這麼做吧。或許有人在養成「發現的習慣」過程中,

無法順利畫出自己也認同的需求地圖,或是連一張WANT清單都填不滿。

假使現在畫不出來,那就養成「習慣」,

每天只要花十五分鐘,或週末花三十分鐘持續去思考,直到畫出來為止。

只要同時持續本章提及的「行動的習慣」和下一章提及的「遵循直覺的習慣」,

還會產生相乘效果,發現更多的WANT,畫出完整的需求地圖。

為什麼採取行動是好的?養成行動的習慣,至少會有下面三個好處。

好處1 生活馬上變得有趣

WANT清單網羅了你「想做的事」,只要馬上採取行動,生活當然會變得有樂趣。

 

好處2 培養對WANT的感受力

持續去做會讓自己感到興奮期待或有趣的事,將可以培養對WANT的感受力。

像是泡澡三十分鐘、去高級餐廳吃頓飯這種程度的小事就可以了,請試著忠於自己的感情行動吧。

 

好處3 發現人生層次的WANT

培養對WANT的感受力並且採取行動,就會找到下一步的提示。

那可能是某些情報、某個人、有時甚至會是個機會。

馬上行動且反覆進行,就能找到自己尋求至今的天職或自己的生存之道、使命、一輩子的興趣。

換句話說,就是能發現人生層次的WANT。

養成「發現的習慣」並不會馬上找到WANT,大多數的例子都是在持續一連串的行動之後找到的。

 

到這裡和大家分享的都是「行動的習慣」帶來的好處,

但是,各位的日常生活中或許存在著不少阻礙行動的東西。

有時候可能是因為忙碌導致沒有時間;

有時候也可能是受到前面提過的「四個煞車」阻礙。

 

以上出自商周出版電子報~~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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